今年1至6月,云龙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基本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教育,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分管领导“首谈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的主体责任。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认真贯彻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抓早抓小,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
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联动联查监督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的、监督执纪中掌握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措施实施预警式监督提醒。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案件线索通报和移交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坚持在实践中锤炼党性,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在各类重点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情形,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零容忍,集中力量一查到底,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效果,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半年,县纪委监委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99人次,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5人,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3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3人。(许洪议 罗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