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红河州今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通报会在蒙自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州上半年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并就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作了培训讲解。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确保依规依纪办理案件,让案件处置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质量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段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