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上半年对110家单位1075人进行廉政审查

发布时间:2019-07-16 08:10:55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来,玉龙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格把好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考核定级、出国出境等廉政审查关口,实事求是评价党员干部廉洁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疾评优”等问题发生,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审查的作用。上半年,对56批次110家单位1075人(次)干部进行“廉洁体检”。

实行联审联签制度。收到相关部门廉洁意见函件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综合信访室、党风政风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审查意见进行分析研判,综合用好巡察、审计等其他监督成果,提出廉洁鉴定初始意见。对涉及提拔任用的,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类处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坚决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凡未经审核或经审核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最后,经过细致分析廉洁风险,出具廉政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及时复函。同时,将书面复函备份留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廉洁鉴定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突出廉政审查重点。围绕审查对象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务被立案调查情况、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有被问责情况、是否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把准审查对象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对信访举报件中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和清理排查,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利用案件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及立案处分情况等信息,做到情况准、数据新,防止出现漏报、错报、瞒报。

严明审查工作纪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明确廉政鉴定的范围、程序、时限及规范回复意见。对审查过程中把关不严、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签署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舒庆梅  李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