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形成了有力震慑。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7件330人,其中,县处级14件14人,乡科级49件56人,一般干部11件11人,其他人员233件249人。
聚焦重点人和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关键少数”,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患”,维护和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抓住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司法执法、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
坚守监督职责定位。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及时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优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厉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切实体现执纪审查过程中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注重从行业性的典型案件入手,由点到面,从个案上升到普遍,摸清行业各种潜规则和案件的形成规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顿。把握好查办案件的时、度、效,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审查调查结束后,专案组既要提交审查调查报告,也要提交相应的工作建议,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件查办和剖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找准干部成长和履职中的风险点,提高制度建设和监督提醒的针对性,开展好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查办的附加值。(倪慧芳 任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