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约谈538人次

发布时间:2019-07-12 08:12:4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上半年,永胜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入推进“三转”,准确理解掌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要义,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效提升监督效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工作约谈、提醒谈话538人次,其中县纪委监委约谈75人次,15个乡镇纪委开展提醒谈话390人次,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谈话73人次。

围绕全县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工作重点,县纪委监委按照《永胜县实行脱贫攻坚履责约谈提醒制度的规定》《永胜县纪委监委“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蹲点式”谈话、“下沉式谈话等方式,及时约谈,规范提醒,并按规定认真做好约谈提醒的组织、记录、整改等有关工作,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廉和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办法,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压实“两个责任”。

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县纪委监委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好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创建廉政示范点,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不间断地宣传党纪党规,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维护党纪法律的权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