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将面询与谈话函询结合起来 提升政治监督水平

发布时间:2019-07-10 08:01:39   来源:普洱市纪委

“您好,这是我们的工作证,按照规定我们向你询问有关问题,望你主动配合……”

近日,思茅区纪委监委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面询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给被反映人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目前已对5名区管干部采取面询的方式,面对面向他们询问交流、了解情况、提醒教育。

区纪委监委始终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面询与谈话函询结合起来进行,大大提升了其可操作性。一方面,面询为办案人员与被反映人交心谈心提供平台,让办案人员通过释纪释规释法,深入了解被反映人的经历、思想状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在教育引导、警示警醒的同时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让被反映人在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后,及时整改、调整工作思路、方法及心理状态,放下包袱、消除思想顾虑积极投入新的工作当中,杜绝了以往有的问题线索“一函了之”的现象。

“以前,工作人员与被函询对象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通过委托谈话问题就解决了,被函询人的具体思想情况我们也不能及时掌握。”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认为,通过面询这样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直接与被反映人接触,双方都能更直观的了解对方真实想法,更有利于双方思想交流、解决问题。

“面对面的谈心谈话,让我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信任,也让我正确认清自己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一名被面询的区管干部说道。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按照《办法》要求,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监督能力,努力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切实在实践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监督水平,全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