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送来的《五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某某等46位同志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区纪委监委对李某某、余某某等46位干部进行审核,截至目前,没有收到来信、举报,未发现问题线索,未发现影响选拔任用的情况。”这是今年以来五华区纪委监委出具的第40份廉政审查回函。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的审查把关作用,五华区纪委监委严把干部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因私出国(境)等廉政审查关口,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共审查40批次1767人,单位35个。
联合审查层层把关。区纪委监委收到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交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办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拟定征求意见审核表,依次征求信访室、党风室、审理室、案管室及各纪检监察室意见,围绕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并填写审核意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后,报分管副书记审批,最后报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函。整个回复工作层层审核,全程痕迹管理,确保严格把关,倒查有据。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认真核查党风廉政情况,特别是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通过严格责任追究,让“把关”人员时刻感受到责任和约束,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纪委监委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关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重大事项,必须慎之又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实事求是,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审查材料,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李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