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充分发挥通报曝光震慑作用 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9-07-10 08:01:20   来源:德宏州纪委

“通过认真反思,自己确实存在监督失职失责的问题,才导致没有及时制止问题发生和采取补救措施,受到处分我心服口服!”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到景罕村召开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会,因履行责任不到位被处分的镇纪委书记在会上这样表态。

今年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委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强化警示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1至6月,共通报曝光4批次15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极大震慑,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全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用活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县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涉及脱贫攻坚、民生领域,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一改以往点姓不提名的做法,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及时、高效地传递出去,让震慑常在。

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作用。加强对严重违纪案件的剖析,把典型违纪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以组建宣讲团、宣讲小分队,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带队划点分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严以自律,起到帮助违纪人员落实整改、各级部门查找不足、广大干部纠偏止错的重要作用。1至6月,共开展宣讲活动78场次,宣讲受教育4000余人。

突出时间节点,强化通报效果。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在节假日前后和监督检查、专项巡查、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注重通报曝光的角度和广度、时效性和针对性,除文件通报、会议通报、集中通报、内部通报等传统模式外,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网站、“清廉陇川”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开展面对面“庭审课堂”等,把“身边事”提档升级,使一批批违规违纪行为公开“露脸”、无处遁形,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

“用好通报曝光利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就是要传达出县纪委监委对严查快处违规违纪问题毫不留情的决心和信心,切实起到通报一人震慑一片、曝光一事警示一方的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