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区乡一体化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落实“三转”要求,整合办案资源,创新办案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按照“区域就近整合”“双重管理”“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等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在不改变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隶属关系和现有体制中人、财、物供给关系的基础上,将全区纪检监察机构按地域及监督部门数量划分网格并成立6个片区,采取“1+3+3”的模式,即每个片区由1个纪检监察审查室(含干部监督室)、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每个片区由区纪委分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监委专职委员担任片区组长。
各片区认真按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职能要求,负责区纪委监委统一安排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单位执行纪律规矩、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负责督促、办理、处置辖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单位的重点难点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仍由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
区纪委监委对各片区实行日常统一管理、线索统一分配、力量统一调度、后勤统一保障,统一考核管理,有效提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能。(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