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6人

发布时间:2019-07-02 08:09:04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四风”。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6人,诫勉谈话10人,谈话提醒20人。

“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职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发力加压,继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

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文件通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实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从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等具体行为和“赌博风”“办酒风”等突出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移风易俗、成风化俗。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共成立明察暗访组46个,通过督查,旨在强化宣传、形成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瞄准“靶心”,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重点纠治同城接待、基层就餐不缴纳伙食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领取报酬、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今年以来,累计清理60个县直单位及10个乡镇下乡不缴纳伙食费问题7716人次,督促补交伙食费133473元。同城接待、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拉网式清理持续推进。

据了解,该县还充分发挥“巡察+信访+监督”效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以即将开展的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为契机,设立巡察举报箱,严查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深入村(社区)开展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线索摸排。(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