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28 08:13:36   来源:怒江州纪委

自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来,泸水市着力念好“四字诀”,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

念好“学”字诀,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市委组织部带头开展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专题学习、轮流讲学、专题党课、警示教育、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把学习引向深入,做到“真学”把握思想精髓,“深学”筑牢思想根基,“实学”提升行动自觉。

念好“育”字诀,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市委组织部主要依托市委党校、乡镇党校、村级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在举办的各类培训中适时安排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专题辅导课程,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

念好“做”字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自纠自查工作。近期,市委组织部对2016年1月份以来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干部管理台账、各类专项清理整治整改落实情况、选人用人举报查核及结果处理材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自查。

念好“合”字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齐抓共管的机制,加强与执纪执法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加强组织部门内部机构、组织部门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段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