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局提出监察建议。”近日,临翔区纪委监委向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
据悉,临翔区一公职人员因违规购买土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区纪委监委向区自然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对该名公职人员违规购买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其扛起主体责任。目前,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已对监察建议书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阶段性调查结果反馈给区纪委监委。
自监察法颁布以来,区纪委监委有效运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履行职责的法定权限和手段,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明确监督职责定位,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负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做好原因分析,通过监察建议书,向有关单位列出问题清单,“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函告纪检监察机关,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的形式责成相关部门堵塞漏洞,进一步压实部门整改责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
为把监察建议书用好用活,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该区纪委监委还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全程督办,实行留痕管理,适时对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始终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小小监察建议书作用不可小觑,我们充分运用好监察建议书这把‘监督利器’,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宽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运用监察建议书,着力提提升监督实效,有效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卿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