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从严监督执纪 推动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19-06-25 08:12:41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洱源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督查检查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有力有效督促各镇乡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了全县洱海保护治理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围绕洱海保护治理、非煤矿山整治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和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联合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纪律检查等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实问责追责,对造成较大影响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进行督办。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纪律检查16轮,累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696次,发现问题1866个,下发通报15期,下达督办整改通知6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共受理生态环境方面的信访举报11件,转立案1件;共处置问题线索33件,已办结32件,正在办理1件,其中转立案8件,适当处理10件,失实了结13件,直接了结(重复件)1件;已结案8件,给予处分11人(科级干部7人);共约谈领导干部23人,提醒谈话55人,批评教育4人,问责19人;责令8个部门、2名乡科级干部作出书面检查。(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