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出台《办法》 以考评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9-06-21 08:04:29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出台《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明确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实行一案一考评,以考评提升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对问题线索排查、谈话函询了结件、初步核实了结件分别列出评查标准。对立案案件考评采用百分制,主要围绕案件质量、案件时限、案件纪律,案件安全,案件规范等五个方面制定评分标准,对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我们把案件质量的考评结果作为承办部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和评先推优的依据,对考评结果适时进行通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道。

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失职、渎职造成被审查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员伤、残、逃、亡等安全事故或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造成查而不结案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制定此办法,目的是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考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