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召开八届州纪委常委第111次、州监委委员第47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工作意见》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工作遵循,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促进严格依纪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案件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相关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纪律能否得到正确执行。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要求,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工作意见》,不断推动全州案件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