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1至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3人次

发布时间:2019-06-17 08:18:05   来源:红河州纪委

“你作为分管领导,对你分管科室的情况了解不够,对存在的‘小金库’问题没有及时发觉并督促整改,这就是你的失职失察了......”不久前,石屏县宝秀镇纪委书记与该镇某干部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谈话。这次是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石屏县纪委监委把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作为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尤其在深化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理的重要手段,筑牢纪律第一道防线。1至5月,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83人。

坚持预防为先,常抓思想教育不松懈。通过上党课、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激浊扬清在云南》《黄昏绝唱—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破“网”拔“伞”雷霆万钧》等专题教育片、撰写心得体等,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紧盯法定节假日、专项检查等重要节点,通过明察暗访、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用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做好身边事,使党员干部时刻紧绷“廉洁弦”。

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督查、执纪审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因人而异、因岗不同定制“谈话包”,制定实施方案、拟定谈话提纲,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等作出规范,切实做到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不断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的精准度。同时,定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汇总、分析、报告。

扎实整改突出成效。紧盯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求被处理的党员干部,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了解等方式,看党员干部是否整改到位,切实达到以案促改、以改提效、最大限度挽救党员干部的目的。(何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