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养殖项目监管不到位、不严格,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和项目无法持续产生效益及资产闲置问题……”
日前,普洱市监委结合在脱贫攻坚检查中发现孟连县肉牛养殖项目、生猪养殖产业发展项目等项目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问题,向该县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要求该县立即进行整改。
“市监委发出的监察建议书直指项目实施漏洞、直指相关部门监督问题,我们诚恳接受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该县政府分管领导表示,接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县及时在全县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存在风险和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产业扶贫项目存在风险和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快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及时消除产业项目建设和管理风险,补好漏洞。
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在加强日常监督和对有关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全市各级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工作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向相关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
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确保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地有声,定期对下发的纪律监察建议书开展“回头看”,采取登记台账、督查询问、专人跟踪方式,监督被建议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纪委监委作了书面回复、是否逐项整改、是否有办理结果、否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未建立有效管控机制等问题。对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工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依照规定进行严肃问责,避免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
2018年以来,全市针对工作作风、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以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等,下发纪律监察建议书87份,提出整改问题213个,督促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558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09个。(王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