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增强干部监督合力,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南华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等9部门制定出台了《南华县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干部监督信息沟通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廉洁自律等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沟通对象主要是拟提拔对象和进一步使用人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范围是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办法》明确,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信息沟通单位的职能职责,确定了30条干部监督信息沟通的内容;沟通主要采取书面沟通和个别沟通的方式进行,每季度末定期沟通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沟通;各信息沟通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干部监督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确保信息沟通的效率和质量。
《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对隐瞒不报或信息失实及存在失泄密行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组织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干部、识别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张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