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断督促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严格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想认识,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
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挺纪在前,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贯彻到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始终,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突出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对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监管职责情况,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在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腐败行为等重点方面和环节开展监督。
坚持深挖细查,严肃执纪问责。把安全生产领域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问题线索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工作,对群众反映、监督发现、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台账,挂账督办,确保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绝不姑息迁就,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纪律,确保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5个责任单位和1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谈话诫勉问责4人,政务记过2人。(马永亮 郭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