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再发力

发布时间:2019-06-06 08:07:57   来源:楚雄州纪委

端午节来临之际,楚雄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州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提前拉响端午佳节纪律警钟,上紧端午佳节纪律发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环境,推动楚雄州“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落细落实。

带着“探照灯”去看,拿着“显微镜”去查。此次监督检查分为自检自查、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三个阶段,以业务主责部门和各级党组织为主,分级负责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等规定的情况,牢固树立“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的理念。全州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公车办负责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进行清理排查;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禁酒令”落实情况的清理排查。同时,对是否存在违规决定或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不断档,不折不扣抓到底。《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于监督专责职责,一以贯之深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带头开展清理排查,为全州各级各部门立标杆、做表率。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此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走过场的行为,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纠正;对隐瞒问题、不如实上报、不主动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对专项整治后仍顶风违纪的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每逢佳节倍思“清”,每逢佳节更要“查”。端午将至,不厌其烦重申纪律已是习惯性动作。楚雄州此次印发的《通知》紧扣重要假日、关键节点易发频发问题,围绕贯彻执行《楚雄州关于全面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狠刹不良饮酒风气的规定(试行)》的情况,对“禁酒令”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重点对州内公务活动中的违规饮酒问题;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日午间(含非工作日加值班)饮酒问题;在工作之余尤其是节假日酗酒、赌酒、拼酒、压酒、耍酒疯、酒后滋事、酒驾、醉驾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序良俗、有损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及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围绕认真落实省、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情况,对是否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否存在违规购买、超编超标准配备、长期占用公车或借用企业车辆、公车私用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此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饭不乱吃、管住嘴,礼不乱送、管住手,车不乱用、管住腿,防范“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具体实施办法的问题在端午佳节趁势泛滥、踩点爆发。(李晓军  杨娟  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