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出台有关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会上,两名班子成员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要聚焦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等突出问题,从严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监督震慑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在政商交往中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在学习交流中谈道。
“纪检监察机关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带刀护卫’,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责无旁贷,要牢固树立既是参与者、执行者,又是受益者的理念,为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和亲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履职尽责。”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在学习交流时表示。
会议强调,中央、省委提出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充分表明了中央、省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责定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举措,严查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狠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当前,一些民营企业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优化政务环境、改进干部作风,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专业能力,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相关配套规定和创新制度,学习所监督领域包括民营经济领域等专业知识,全面提升专业素养。要全面落实之前出台的《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营商环境提升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优先办理有关影响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专项整治,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岗位窗口,开展明察暗访,持续整治“亲而不清、亲而乱为”“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特别是“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突出服务企业好作风好经验的宣传交流,强化负面问题的通报曝光,向全社会释放市委、市政府推动优化政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