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01 08:09:3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根据省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保山市委、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自检自查。

及时下发《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围绕重点整治的4个方面18类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查摆摸清督查检查考核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市5个县(市、区)、3个园区和76家市直部门按要求上报了自检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

通过对“设定事项方面、方式方法方面、目标导向方面、整改落实方面”等方面查摆问题,发现少数单位存在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密,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方式单一,督查检查过度注重痕迹资料检查等问题,少数单位及行业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标准,加重了乡村基层负担,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风气。

针对存在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督查检查考核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责令整改、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置,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基层、务实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和减少督查检查考核活动,认真研究、慎重确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归并、统筹安排。加强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严格按照“谁督查检查考核、谁负责督促整改”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市直党群部门牵头考核的事项定量指标不少于30%,政府部门牵头考核的事项定量指标不少于70%,要求查阅台账资料的指标内容不得超过全部指标的1/3。(杨艳  徐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