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召开对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会议以“面对面”的方式,通报了1起群众多次匿名反映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意见,为被不实举报的景洪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干部饶某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2016年4月20日,市纪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干警饶某降格处理景哈乡村民盗伐风倒木,教唆嫌疑人改变口供和破坏毁灭证据,以及对勐罕镇村民无证加工木材,有案不立,不尽职尽责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及时成立核查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经调查核实,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失实,对反映该人员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
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干部饶某作表态发言,他深有感触地说:“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消除了我的思想顾虑,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倍感组织的关怀。今后,我会更加悉心接受各方监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不负组织的期待与关心。”
“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此次反馈会是市纪委监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又一举措,展现了市委、市政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任者负责的坚定决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作为党纪国法的“守护者”,既是实干者、担当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又是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的执行者,将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此次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面对被举报的当事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这在景洪市尚属首次。澄清不实举报,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实事求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工作原则,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者开道、对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关爱和政治保护。也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文件精神以及《景洪市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的具体实践,激励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