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建立畅通交流渠道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28 08:01: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畅通交流渠道及时解答释义的通知》,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交流渠道,及时解答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工作“辨识度”。

及时解答释义。在全面、深入领会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州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牵头协调,充分发挥法规工作服务主责主业的作用,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出台制度、起草文件等工作中,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理解、适用方面,及时交流解答在履职和工作中遇到的实体、程序问题。

分类进行解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电话、纪检监察内网邮件、来访来函等方式,与州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进行交流咨询。州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收集汇总有关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分类进行解答和释义。对于答案清楚明了的问题,及时解答;对于通过咨询、研讨、出台制度,在州级层面可以解决的问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尽快解答问题;对于需要顶层设计才能解决的问题,依程序逐级上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答复。

强化结果运用,每月汇总收集到的问题及解答报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阅,定期汇编典型问题及解答,通过适当方式送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阅。(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