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蒗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如实说明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处理,对回复没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抽查,对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情况、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持续深入建设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通过充分发挥信访、来访、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信访受理方式及平台,及时发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及时处理。通过紧盯“小事”,对制度上的小漏洞、单位风气上的小倾向、个别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坚持抓小,动辄则咎,对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
通过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让党员干部真正明规矩、守纪律,让动辄则咎成为常态。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究,最大限度地激发担当负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针对不同情节对症下药,做到“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严厉依法依纪惩处。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1人次,其中,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8人次,占62.3%;把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8人次,占29.5%;精准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8.2%。(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