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做好回访教育“加法” 帮助受处分人员减负

发布时间:2019-05-22 08:11:27   来源:曲靖市纪委

“刚受到处分时,我很自卑,感觉自己是个‘边缘人’,是组织耐心地疏导教育帮助,让我及时纠正了认识上的偏差,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今后我一定勤勤恳恳、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宽容和厚爱。”宣威市卫计局原合管办副主任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这样说道。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持续坚持“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原则,用回访教育的“加法”帮助受处分人员在心理上减负,把严管与厚爱带到每一位被处分人员的身边,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重新出发。截至目前,市纪委共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40余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3人次。

为确保回访教育效果,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定印发了《受纪律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明确了回访对象的范围、时间、程序、注意事项等,坚持回访教育内容人性化、程序严格化、形式多样化,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采取集体回访、上门谈心、部门联动等形式开展回访。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牵头,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密切协作,听取情况介绍,进行民意测评、个别座谈,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争取被访单位干部群众和家属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回访中,工作人员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召开回访教育专题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多角度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面对面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认真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进情况,以及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危害。同时,针对受处分人员的错误事实、违纪特点、性质以及纪检部门处理所依据的相关党纪条规内容,与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回访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达到既帮助回访教育对象,又教育警示一片的执纪效果。回访结束后,回访教育人员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反馈回访教育情况,双方交换意见,并根据回访教育情况确定回访教育结果,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对回访结果做出综合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重拾自信、重塑形象。”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