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端午期间,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市开展针对节日期间作风、到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同城接待和干部走读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各监督检查室办理,强化发现问题整改。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进行安排部署。组成监督检查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检查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执行“十三个严禁”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强化对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其有关通知精神的落实,把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与督促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检自查,与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检查中,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不打招呼,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聚焦“四风”具体表现形态,强化通过从表象中发现异常问题,提升监督精准度,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信号,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截至目前,共发现到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值班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2个,同时,还发现2个单位在强化作风建设中的亮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加快问题线索的处理、案件的办理速度,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王建雄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