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瑞丽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处置问题线索35件,立案30件,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蹄疾步稳。
发挥头雁效应,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82份,明确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责任追究及成果应用三个方面10项任务;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5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全力抓好巡察工作,选配5个巡察组组长,向58个被巡察对象单位抽调优秀人员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完成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53个,线索6条,制定整改措施164条;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抽调24人成立4个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个党组开展政治巡察、扫黑除恶和打击走私专项巡察。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效能。坚持日常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开展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50余个,召开约谈提醒会议2次,对存在作风纪律问题、脱贫工作落实不力的1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名干部因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
派驻机构“探头”持续发力。各派出机构坚持每月一查和随机抽查强化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一岗双责”、单位干部作风、脱贫攻坚领域、扫黑除恶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共50余次。
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姿态,多措并举持续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充分释放制度优势和改革活力,执纪审查工作呈现新气象。1至4月共立案30件30人,同比增长172.73%;采取留置措施2件2人;结案25件25人,同比增长38.89%。
不断加大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帮带,通过以案代训、业务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乡镇纪委的业务能力。8个乡(镇)农场纪委立案3件3人,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
坚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运用“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开展各类谈话1862人次,同比增长66.25%;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人次,占30.6%。(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