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举行2019年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5-14 08:11:40   来源:红河州纪委

5月13日,红河州纪委监委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的署名文章《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主题,举行2019年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主持集中学习并作总结讲话。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州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活动。3位重点发言人和2位随机发言人围绕学习主题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国家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更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坚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信心决心,把握精髓要义,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党纪和监察法的“尺子”,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会议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改革目标不能偏、工作职能要跟上、各项规划要跟上、配套法规要跟上、协调机制要跟上”五个方面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改革推向前进,推动全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高质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标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覆行职责。要坚持法法衔接、形成合力,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协调衔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盯紧日常、抓在经常,着力构建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持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自身干净,理直气壮履行监督职责。(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