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对392人处分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19-05-08 08:11:12   来源:大理州纪委

3月中旬以来,大理市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三步走”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完成各项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共对全市392名受纪律处分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紧紧围绕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医疗生活待遇调整、处分影响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坚持问题导向,以各级党委(党组)为主体责任,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自查自纠,紧盯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坚持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对一些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同时,强化沟通协作和各司其职,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人事、财政、医疗保健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三步走”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第一步由各乡镇纪委对辖区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部门违纪违法案件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送达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并对纪检监察建议是否执行到位进行自查;第二步由组织人事部门查阅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人员的组织人事档案,是否存在“带病提拔”,看工资调整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工资调整资料是否归档,处分期间是否存在违规晋资等情况,并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第三步由市纪委监委案审室对以上所有表格数据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比对、梳理、汇总,并查阅受处分人员的案卷档案资料,最终形成总体的表格数据和自查自纠报告。

通过开展本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了纪律处分决定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发挥了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了反腐败斗争成果,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李勋儒  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