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强化派驻监督 发挥“探头”作用

发布时间:2019-05-08 08:08:5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你好,小玉同志,请把你们的签到表拿给我看看。”这是4月30日上午,驻州人大、州政协机关纪检组结合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关于“五一”节期间作风纪律有关通知要求,对州社科联、州文联、州侨联和州残联开展“五一”节期间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大胆履职,通过对驻在部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有力监督,有效防范用权风险,促进驻在部门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发挥“探头”作用,提升派驻监督工作实效。

落实监督责任,精准把牢职责定位。依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依法进行监督调查处置,倒逼被监督单位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制度,履行好主体责任。围绕“三重一大”、廉洁自律与廉政风险防控等开展日常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精准盯牢监督对象。管好关键人,盯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到关键处,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资金分配、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重要法规制度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监督。

明确监督内容,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各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钉子作用,坚持从作风建设抓起,大力宣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州纪委监委《西双版纳州党员干部纠偏容错机制实施办法》,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婚丧喜庆、工作纪律、脱贫攻坚、环保督查“回头看”等有明确纪律要求的具体事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逢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必重申廉洁要求,必开展明察暗访,不包庇不纵容。

规范监督方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易发风险点,督促驻在单位全面排查、制定廉政高风险措施,加强对高风险项目和资金管理。同时,严抓作风,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用好谈话、函询、监督建议等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