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芒市纪委始终严格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抓日常、抓关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环境下工作,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坚持实事求是,把定位向监督靠拢。芒市坚持突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谈,层层传导压力,使干部廉政提醒教育常态化。坚持客观公正、以诚相待、随有随谈的原则,让各级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一季度开展常规性谈话2066人次,处置性谈话5人次,调查性谈话115人次。
抓住纪律戒尺,把力量向监督倾斜。依据“三能谈”“三必谈”“三不谈”标准确定谈话人和谈话对象,做到“四谈”“四查”“四不放过”和“一要求”,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有效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守纪作为能力。一季度开展任职廉政谈话396人次,教育提醒谈话1247人次,警示谈话28人次,约谈66人次。
严明制度规矩,把责任向监督压实。实行“谁谈话谁负责”,按照各自分工,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话,既掌握干部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做到常提醒、勤过问,对问题早发现、早查处,防微杜渐,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被谈话人员基本情况、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真正实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坚持关口前移,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鼓励干部既要奋发有为,又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纪律意识,把责任和使命扛在肩上。”芒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