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29人

发布时间:2019-04-18 08:13:16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来,富宁县严格依照落实全面深化从严治党总体要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占比24.1%,第二种形态处理13人,占比44.8%,第三种形态处理9人,占比31%。

该县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让党员干部间充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党员干部及时从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现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规避和改正;同时紧盯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时时警示党员干部牢记纪律红线、遵守道德底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各级党组织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00余人次,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100余人次。

紧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审查原则,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查巡访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对轻违纪和严重违纪达不到立案条件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谈话函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10人,发出监察建议3份,责成相关单位开展情况说明4次,打破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

同时,该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对违纪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规进行立案调查,通过零容忍,强高压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高强震慑力。(李敏  蒙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