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职责,推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在坚持、巩固、深化中创新发展。1至3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36件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探索建立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衔接与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纪律保障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反腐败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下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强化从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媒体舆情、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洞察力。
为补齐监督短板,相继制定了《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程序(试行)》《西双版纳州纪委派驻(出)机构与纪检监察监督室监督执纪协作配合暂行规定》《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以制度形式明确和规范了各项监督的重点及相互衔接机制。
同时,不断探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1至3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0人次,占比62.5%;第二种形态9人次,占比14.1%;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比6.3%;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比17.2%。(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