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景洪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就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开展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纵深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实现“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
会议强调,在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督导的同时,以督导为契机,借势发力,进一步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聚力扫黑除恶线索处置和审查,坚决查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边境地区走私等重大“保护伞”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市乡两级纪委书记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托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组织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综合协调、材料报送、线索处置、宣传报道、舆情处置等任务的责任人和具体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衔接、高效运行。要做好边督边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交办的问题线索,原则上要求由领导包案,采取提级办理的方式快查快处;对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组织专班,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告工作情况。(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