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已经没有担任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了,但还是想着村里的发展,想通过自己的酿酒技术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出一份力。”近日,在一次回访教育中,因操办儿子升学宴被处分的某村委会党总支原书记敖某对沾益区盘江镇纪委工作人员首次坦露心声。
而在去年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时候,他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觉得孩子考上大学是高兴的事,没想到办个酒席热闹热闹,最终却得来了一纸处分。熬某坦言,“心里真不是滋味!”
今年初,盘江镇纪委工作人员根据回访教育的要求,先后两次到敖某家中走访,对其本人及其家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这才有了敖某的思想变化。
自2012年以来,沾益区便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按照干管权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回访教育工作分为两个环节,首先由所在单位跟踪考察,自处分决定送达之日起,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和纪检组便确定两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考察教育,并适时将其思想动态、工作现状反馈至区纪委案审室。其次进行定期回访,建立受处分人员管理台账,抓住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的时间节点开展回访教育,与受处分人员以及所在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人员等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是否恢复处分人员党员权利的建议。
回访教育中,还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受处分人员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特别是检查纪律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和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调整等情况,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回访结束后,及时将被回访人员的处分决定、回访谈话记录、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归类存入审理卷宗。同时,针对处分不服的人员进行重点回访,增设回访人员重温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环节,并对其触犯的党纪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帮助其认清错误,及时悔过,回到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
“审查调查的初衷不是处分干部,所以不能一‘处’了之,而要通过暖心回访对‘掉队干部’进行再教育、再提醒,让他们重拾信心、走上坦途,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薛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