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理市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廉洁情况监督机制,通过认真办理廉政回复意见、严格任前廉政考试、深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措施,把好干部任前廉洁关,让每一名任职干部廉洁上岗,成为“廉干部”。
通过“审廉”,剔除“带病干部”。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在收到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函后,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分别组织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建议,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纯净入口,对“问题干部”说不。
运用“考廉”,筑牢廉政门槛。把廉政知识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置条件,在任前公示期间,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知识闭卷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建议市委暂缓提拔任用。同时,建立任前廉政考试题库,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团队出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条例》、监察法等党章党规党纪法规知识、中央省市相关制度文件等作为重点考试内容,每次考试都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进一步规范任前廉政考试工作。廉政考试的刚性约束力不断强化,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进行“谈廉”,绷紧纪律之弦。坚持“凡提必谈”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把习近平关于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政方面要求作为任前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由市纪委监委领导与拟提拔任用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醒拟提拔任用人员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扛起担当之责、在新岗位上展现新作为,守住廉洁底线、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之后,参加谈话的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作出郑重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截至目前,共对72名任前干部出具廉政回复意见,对39名任前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桑景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