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玉溪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江川区纪委监委及时组织人员对该区清理出的“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区共计整治整改“大棚房”问题6宗,已全部整治整改拆除复耕到位。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区农业农村局、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相关人员组成,采取实地核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对6个乡镇(街道)开展“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前卫镇、江城镇、九溪镇和雄关乡4个乡镇的6宗“大棚房”拆除整改工作情况,并对各乡镇(街道)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大棚房”工作开展的台账资料了进行检查和意见反馈。现已针对“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发出通报1期,督促4个乡镇(街道)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
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站位不高;对“大棚房”问题的政策文件研究不深不透,政策把握不准,工作台帐资料不规范;开展工作过程中,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工作尚未形成合力。
下一步,专项督查组将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整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督促6个镇(街道)加大摸底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整改省级认定疑似“大棚房”问题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行为,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或材料上报不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区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