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1至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

发布时间:2019-03-25 08:13:58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澄江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强化日常教育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了更好适应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5个纪检监察室,配齐办案人员,同时对负责所联系镇(街道)的日常监督,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今年1至2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人次,占76.9%。第一种形态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四种形态”运用结构更趋科学。

“上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时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少犯或不犯错误,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

为充分发挥谈话本身的唤醒、教育、触动作用,在开展经常性谈话的同时,配备党规党纪学习,让被谈话的干部接受一次有针对性、触及灵魂的党性教育,唤醒和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规矩意识,帮助其建立起对组织的强烈归属感和信任感。同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等现象。加强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妥当、准确、到位。

“监督就是最好的关爱。”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强调,实践“四种形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关口前移,做到动辄则咎,敢于动真碰硬,充分彰显“全面”“从严”的坚决态度,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最大程度教育挽救干部,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张艾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