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部分单位进行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9-03-22 08:10:31   来源:怒江州纪委

3月21日,贡山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单位进行诫勉谈话。

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外事侨务办、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谈话指出,两个单位2018年度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领导主体责任缺失,重视不够、相关痕迹材料不齐等问题,并对他们下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制出要求。

县纪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对不合格等次的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提出要求,“一把手”要带领班子对照总结财政局原局长杨再宏违纪违法案例,以此为鉴,班子成员要深刻分析原因,敢于同违纪违法人员作斗争、划清界限,铲除“好人主义”思想,重新修复政治生态。“一把手”要以杨再宏违纪违法案例给全局干部职工上一堂警示教育课,真正做到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从警示教育课中得到收获、得到震撼;要重新排查单位风险点,领导班子成员到站、所、股、室重新梳理风险点,制定科学的制度。

被谈话的各部门负责人表示,一定会按照谈话要求结合县委文件精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抓好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