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要求,尽责履职,勇于担当,全面部署提升审查调查工作,不断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发展。
要力度不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定不移、突出重点,精准有序有效地惩治腐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处于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惩治“小官大贪”,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要标准更严。要严格办案程序。审查调查人员要切实转变执纪执法理念,始终按规则执纪、按程序办案,做到每个环节都符合程序要求,绝不允许擅做决定、越权审批、违规办案。要强化依法取证。必须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改变以往重证据客观性轻证据合法性、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问题,一切用于定案的证据,都必须来源合法,并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要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堵死非法证据产生,做到“全面、全部、全程”,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审核把关。审查调查部门要提前与审理室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纪法贯通等方面问题,必要时邀请审理室提前介入,严格把好证据关;要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与相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取证、程序审核等法法衔接工作,提前把好影响案件质量的重要关口。
要效率更高。积极探索提高办案效率的机制措施,切实纠正抓立案风风火火,抓结案拖拖拉拉,人为延长办案周期等问题。初核阶段,针对不同的问题线索,要限定不同的初核时间,初核延期的要设置不同的审批层级,如果是由于审查调查人员没有时效观念,作风拖拉,人为导致久核不结的,要记录在案,严重的要问责;立案审查调查阶段,超过三个月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特别是留置措施的使用,要正确理解《监察法》明确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规定,不能每一起案件都要申请延长,都要把延长的期限用满,坚决不允许发生各种不必要、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拖延。
要确保安全。要强化制度执行。各级审查调查部门和审查调查人员要带头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省纪委监委包括州纪委监察委就办案安全问题出台的规章制度,全面对照检查,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对本机关和下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审查调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审查调查安全制度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审查调查安全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审查调查部门、审查调查场所管理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审查调查人员务必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安全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违规审查调查行为的,不论是否发生安全事故,都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实现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的“双零”目标。
要注重实效。要严明六项纪律。正确处理维护政治纪律与维护其他五项纪律的关系,自觉把维护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既要重视运用前三种形态,防止把小拖大、把轻拖重,又要敢于运用、善于运用第四种形态,坚决惩治极少数。要持续推进以案促改。要在保持执纪办案力度,打胜仗基础上,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治,拉长审查调查工作链条,积极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为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杨洁 陈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