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9-03-13 08:02:16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经机关党委批准同意,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三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这个主题,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为重要内容,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教材,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规定要求,联系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查找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会议强调,党员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真正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好、运用好、转化好此次组织生活会的成果,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及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机关党委下设五个党支部都已经按要求完成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都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