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委、市政府正式向省政府报送《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情况》),并在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017年11月2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普洱市反馈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该市及时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议、2次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察工作,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严格落实“销号制”,对涉及的问题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保障整改落实效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同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对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信息公开。
《整改情况》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分别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全程协调推进;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责任追究等4方面阐述了全市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的主要工作,分析了通过整改契机助力普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情况,剖析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并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态度和工作措施。《整改情况》附件逐一对照《整改方案》提出的具体问题,详细阐述每一个问题细化后对应的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反馈意见涉及的18个方面问题,经过细化任务分解,普洱市涉及整改事项共55项。截至目前,已完成46项,其余9项正在有序推进。
该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该市将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强化问题整改为抓手,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普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把普洱市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祖国西南边疆的绿色明珠,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