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镇(街道)执纪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全面消除镇(街道)纪(工)委纪律审查空白点。2018年,全区14个镇(街道)立案审查65件,占全区立案审查总数的54.6%。
突出保障,建好一个阵地。按照每个纪(工)委5名纪检干部的标准配齐人员;每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小组村(居)务监督小组分别由3名成员组成。每年区级财政预算工作专项经费及办案补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标准化建好执纪“阵地”,各镇(街道)党(工)委为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谈话室、办公室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保障必备的办案设备和办案用车,进一步完善了监控、录音笔等办案设施及执纪审查、信访举报等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
紧盯目标,压实两个责任。去年初与14个镇(街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督促镇(街道)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工)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签订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每半年对镇(街道)纪(工)委进行量化考核,力促工作落实。实行纪检监察工作预警机制,定期对镇(街道)各项业务工作和执纪审查情况进行分析,对工作滞后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和诫勉,着力破解乡镇纪委存在的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问题,督促积极主动作为。
厘清职能,履行三项职能。深化“三转”,严格落实纪(工)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的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正确运用好“四种形态”,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消除基层纪律空白点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执纪“尖兵”作用。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恶劣影响的,以谈话诫勉、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方式,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
强化联动,建立四个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通过“学法论纪”专题培训、抽调跟班、下派指导等方式,增强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全局、综合协调和办案业务能力。建立“传帮督带”机制,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挂点指导模式,通过办案实践、以老带新等方式提高镇(街道)纪委办案能力。建立汇报请示机制,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遇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区纪委监委请示汇报,每半年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工作生活情况,促其转作风、提效能。建立分片协作机制,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由案审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人员深入各镇(街道)进行指导把关,有效消除镇(街道)纪(工)委纪律审查空白点。(宋昆 罗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