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严查快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07 18:35:36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开展,华宁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准确定位,严查快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部署快。2月22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华宁县及时跟进,于2月25日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治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线索处置快。2月22日上午,召开书记专题会研究相关部门移交的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并抽调17名工作人员迅速成立2个专案组,于2月23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及时编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发到每一名干部,要求熟悉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切实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线索排查快。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要基础,由案管室牵头,案审室和五个纪检监察室配合对2017年以来办结及正在查办的案件进行再清理,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保护伞”线索的排查力度。积极抓好信访举报线索排查,着力深挖彻查抓“线索”,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同时,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线索进行起底,实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及时分析研判,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机制建立快。与县扫黑办建立双向移送反馈涉黑涉恶问题办法,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知》《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大查处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力度的通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方案》《关于认真梳理排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及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的通知》等,切实加强与扫黑办以及内部流转的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张译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