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聚焦监督职责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发布时间:2019-03-07 18:35:19   来源:玉溪市纪委

易门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通过凝聚监督合力、聚焦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能,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为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凝聚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安装布置“探头”和“哨兵”,共设置8个监督执纪部门、13个派驻(出)机构、7个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聘请56名村级廉情监督员,组建4个县委巡察组,实现监督全覆盖;强化联动衔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从目标任务、队伍建设、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力量调配、信息共享、进度协同、成果运用等多方面做到深度联动融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问题、找症结、提建议、谋策略,进一步找准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监督重点。勇于创新、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的有效途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要节点,采取电话督查、实地督查、随机抽查等多形式开展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婚丧喜庆、家属子女工作调动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注重从表象的督查到深层次分析,达不到目的绝不收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以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11批次,问责5个党组织、35名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提高监督效能。坚决守住监督底线,履行监督职责有不怕得罪人的思想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准确把握和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的预防作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演变成违纪,失误发展成失足。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7人次,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132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37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4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4人次,动辄则咎,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张怡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