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官渡:1至2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次

发布时间:2019-03-07 18:00:2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这次提醒谈话对我触动很大,感谢组织给我纠正错误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汲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扎实工作。”官渡区一干部因在滇池环境治理工作中慢作为被纪委约谈时如是说。这是官渡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制度化、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官渡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要职责,注重抓早抓小,积极探索、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今年1至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66.7%。

抓早抓小,练好日常监督“基本功”。综合运用警示提醒、告诫约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通过开展谈话函询、调研派驻单位的政治生态、建立廉政档案、做好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持续深入了解掌握全区政治生态,坚持抓大不放小、抓重不放轻、抓早不放缓,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精准发力,敲响红脸出汗“警示钟”。为增强谈话提醒的严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谈有依据、做有遵循,谈话中坚持以人为本、因人而异原则,从不同对象的身份、性格特征等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确保谈到点上,击中要害,以达到口服、心服、信服的效果。同时,区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等现象。今年1至2月,处置问题线索14件。

督促常在,确保整改落实“有回音”。坚决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认真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定期“回头看”,常杀“回马枪”,向被谈话提醒人单位下函,要求其提醒督促近期接受组织谈话、约谈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督促落实整改,做到组织处理有“下文”,落实整改有“回音”,切实避免“见好就收”情况出现。

重点明确,紧紧把握监督“方向盘”。紧盯落实“两个责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重点领域,对党员干部给责任、给压力,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原则,做到见人见事见制度。对发生在重点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倒逼责任落到实处。(杨静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