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将扫黑除恶摆在突出位置,瞄准靶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推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把惩治涉黑涉恶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时成立打击涉黑涉恶及“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结果反馈,形成合力,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
拓宽信访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利用县纪委监委网站、“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提高群众的参与率;纪检干部主动沉下基层,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个方面的问题;加快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移交,对涉黑涉恶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部门、行业,加强提醒约谈、宣传教育,同时做到深挖细查,形成高压。对一再督促仍推而不动、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问责、处分。(孙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