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主动作为,推动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省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到会指导,并对普洱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惩腐拔“伞”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正风肃纪的现实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抓手。从前期工作来看,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足;对“保护伞”定性、定义的认识有偏差;工作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与相关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够顺畅等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级传导工作压力,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是一场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民心稳定的战略性、全局性举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尽责,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在惩腐拔“伞”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必须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必须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依法研判问题,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各县(区)所辖地区、行业、领域存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拔、有乱不治”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会议要求,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主动出击,全面筛查、全面督导、全面治理,形成惩腐拔“伞”的强大攻势。要破除惯性思维,加大工作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与政法机关联手,把线索拿出来;要全面深化线索摸排。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专项督导、巡察拓展线索来源;要狠抓审查调查,强化深挖彻查。坚持有黑必扫、有腐必查、有伞必挖;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办案件中深挖“保护伞”问题;要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推动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震慑一方、治理一片。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各方面问题,加强调研分析,推动综合治理,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会上,市纪委监委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