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派驻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弥勒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认真开展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对掌握人、财、物等权力岗位的监管,按照中央关于“三类重点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的要求,确保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不出问题。
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案件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不定案件开展廉政回访抽查,切实加强对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跟踪监督,防控和杜绝干警廉政风险发生;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民生、敏感类案件,深入执行一线临场监督,全程参与,坚决杜绝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违纪违法行为,既防止慵懒散慢和推诿扯皮等行为,又防止滥用执行权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执行权依法规范行使。
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抓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做到“三个相结合”,即坚持专门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握重要时间节点,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持续纠正“四风”特别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注重教育防范。综合运用走访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个别约谈等手段,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及时“提领子、扯袖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李焕云)